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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99 ℃


《》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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