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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85 ℃

摘要:离婚协议书作为协议离婚(登记离婚)的实质性文件,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对待细致制作,在离婚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规范的离婚协议应涉及并包含以下十条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3﹑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5﹑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6﹑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日期、时间。自愿离婚协议相关法律知识,推荐阅读:离婚协议契约签订须知签订离婚协议的五个注意要点离婚协议签订后最易反悔的情形有以下5个方面:1、一方放弃;2、双方对财产高值低估;3、房屋产权在离婚前δ过户;4、δ追究对方的过错责任;5、对孩子的抚养费约定过高或过低;所以,为了防止离婚后出现纷争,¬明生律师建议,签订离婚协议时有“五要”:即财产分割要易操作;费要明确;约定要细化;概括性约定要规范;要坚决杜绝假离婚。此外,为了保障离婚协议能得到顺利履行,夫妻在办理之前一定要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提前办理好,并按协议处理好钱款问题,如果有些财产不便执行,要申请财产保全。此外,子女抚养一定要明确并交接好。更多离婚协议书相关法律知识,推荐阅读:离婚协议中常见的问题五 离婚协议书内容约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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