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发现自己爱的人居然是精神病,换做您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新婚后,男子发现自己的妻子行为异常,到医院检查发现,患有精神分裂症已达九年之久,但是男子在婚前是不知道的,一怒之下,将女方告上法庭。
案例是这样的,陈刚是江津的一名小伙子,25岁依然是单身。2010年5月,他托人为自己找女朋友,通过介绍,认识了比他小两岁的女孩王丽。见面交流不久后,陈刚觉得王丽年轻又漂亮,而且还很贤惠,是一个不错的结婚对象,双方在交往了四个月后,就到了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原本想到的是让人羡慕的婚后生活,可是婚后不久,陈刚发现,有时候王丽举止很是异常。还会无故骂人,阵阵发笑或哭泣,四处乱走,让陈刚担心极了,陈刚带着王丽去医院检查发现,王丽患有精神分裂症,时间已长达9年。被蒙在鼓里的陈刚知道这一消息后,决定放弃这段婚姻,他将王丽起诉到江津区法院,要求法院认定他们的婚姻无效。陈刚说,结婚时他并不知道王丽的病情,结婚后,王丽的病情也出现反反复复,到医院咨询,医生告诉他,根本无法治愈。两人已经无法正常的生活,法院最后判决婚姻无效。
沪律网上海离婚律师指出:爱情是美好的,很多人都不愿意将自己有缺陷的一面暴露在心爱的人面前,但是,真正相爱的人是不会在乎这些缺点的。王丽没有告诉陈刚实情,隐瞒了病情,而且,精神分裂是不宜结婚的对象之一,所以法院的判决是没有错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根据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信任是维护婚姻的元素之一,如果女子早一点告诉丈夫自己的疾病,共同治疗,成就的也许就是完美的婚姻。男子受到了欺骗,也在感情上受到了伤害。最后男子胜诉,为这个案例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