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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应包含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27 ℃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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