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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外离婚手续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29 ℃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责任编辑:李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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