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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离婚登记的程序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62 ℃

  离婚,是指解除已婚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是指已婚的男女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达成一致意见,在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解除夫妻关系的行为;诉讼离婚,是通过离婚当事人一方申请,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夫妻关系的情形。

  离婚登记,是协议离婚必经的申请程序。

  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离婚申请有管辖权;

  二、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三、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持有双方签名或按有指纹的离婚申请书,其内容是其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申请书中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事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各自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

  七、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能证明其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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