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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逃避赡养义务假离婚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83 ℃

  都说养儿防老,可三河贾某的两个儿子虽已成家,却都不愿赡养老人。大儿子甚至用假离婚来逃避赡养老人的义务。近日,三河市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让长时间居住在村委会的贾某重回到两个儿子家中。

  贾某育有二子:刘大与刘二。今年8月1日,贾某与二个儿子就赡养问题起诉至三河市人民法院,三河法院判决自2013年8月1日刘大与刘二每月轮流赡养老人。刘大在赡养期间,因其未履行生产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赡养义务,贾某只能暂时居住在本村村委会内。无奈之下,贾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的当天,迅速对刘大家庭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找到其妻子丁某,要求其暂时代为履行刘大的赡养义务,但丁某称在该案审理期间己与刘大协议离婚,丁某没有赡养义务。

  当法官询问刘大去向时,丁某称其在四川打工,具体地址不详。在多方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迅速对刘大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找,冻结了其在外地银行的存款6万余元,同时电话通知刘大,要求其及时到庭履行义务。

  刘大到庭,经执行法官说服教育,承认自己假离婚只是为了逃避赡养义务,并由其妻子丁某为其担保,保证以后每月及时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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