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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婚登记时应持有的材料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45 ℃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合法夫妻关系证明(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夫妻关系公证书,下同);
(五)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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