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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12 ℃

  1、夫妻双方未亲自到场的;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相应证件、材料不齐全;

  4、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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