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提出离婚就会己方不利呢?
对于这样的担心,其实不在少数,然而笔者想要说的是,这种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另一方无论如何威胁,只要感情确定破裂,那么法院就会依法判定离婚。
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对公民的婚姻自由是做了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不得买卖胁迫婚姻,同时离婚也是自由的,任何一方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时我国婚姻 法中规定的一种离婚方式。离婚方式可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离婚的双方须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是自愿且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处 理的十分得当了,那么就会予以补发离婚证。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节,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任何一方不得威胁和 阻止对方提起离婚诉讼,在婚姻法的第三条中固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干涉婚姻自由就是指干涉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严重者由可能 构成犯罪。在我国刑法中,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处于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在干涉婚姻自由方面的实际打击力度还是比较大的,也希望朋友们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2、怎么提出离婚?
网友提问:是不是要分居几年才可以诉讼离婚?怎样才可以提出诉讼离婚?
律师解答:(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界限。分居满两年不是诉讼离婚的必要条件。
(2)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