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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家暴、出轨,别做傻事!请勇敢地离婚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66 ℃

  2017年1月6日晚20点左右,湘潭,高端小区,一个年仅31岁的妈妈,在自己生日前一周,带着一个两岁多儿子“提莫”和几个月女儿“伊娃”从13楼纵身跃下,三个人抢救无效,全部身亡。接着,这位年轻妈妈的遗书在网上曝光。有人为这三个生命悲叹,有人讨伐孩子的爸爸及其家人,有人把它归因为产后忧郁,也有人把它归为典型的中国式婚姻下的悲剧……

  小编特别害怕看到这样的新闻,当这个新闻出来的时候,并没有第一时间打开来看,因为这是一个悲剧,会让人觉得刺骨的冷!当朋友圈疯狂的转发这位妈妈的遗书,小编最终还是没有忍住,看完了整份遗书。一时间,整个人都不好了,绝望、悲凉、傻、不值得充斥着我头脑!为什么不选择离婚呢?一定要做到这么决绝么?产后抑郁、出轨、家暴......想想都可怕!

  关于产后抑郁

  产后抑郁症是女性精神障碍中最为常见的类型,是女性生产之后,由于性激素、社会角色及心理变化所带来的身体、情绪、心理等一系列变化。

  据调查,我国产后抑郁的发生率为13.1%~16.3%,平均10个产妇就有2个抑郁!随随便便在百度上都能搜到一大堆产后抑郁的案例!

  让小编印象最深刻的是知乎里一位妈妈在经历产后抑郁后,对老公说道:“我只想告诉你,曾经有一个人离你那么近,她那么需要爱和帮助,离死亡那么近,可你却不知道”。

  所以,小编要说的是,如果你在产后感觉心情低落,烦躁不安,生无可恋时,请赶快调节自己,用一切可以用的方法转移自己的情绪,或者看心理医生,一切都没有你的命重要!亲爱的爸爸们,如果你的妻子在产后出现抑郁、烦躁、多疑:请记起你恋爱时的承诺,求婚时的誓言,请在你妻子感觉最无助的时候,给予最大的帮助和理解,而不是无止境的抱怨!

  关于离婚

  目前,在我国,想要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如果觉得你觉得跟对方没有协议的可能,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家庭主妇离婚可以得到补偿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在没有约定财产所有制的情形下,离婚时,家庭主妇本身就可以得到一半的财产,其对家庭的付出已经得到了相应的对价。

  因此,法律没有规定在没有约定财产所有制情形下的处理。

  关于出轨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大体上说的是,如果能看对方的手机,估计会有很多家庭会被毁掉!手机似乎成为了夫妻之间的禁忌了,看得到,碰不得!

  精神出轨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严格说来,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也应当包含精神上相互忠实的意思。但是,法律只能约束人的行为,而不能约束人的精神。法律上的忠实义务主要指性生活上的忠实,至于精神上的忠实,例如“网恋”、“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等等,就只能是道德所调整的问题,而法律既不应该去管,也实在是无能为力去管。

  微信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出轨的证据?

  微信是我们常用的聊天软件,也是不少人用于出轨的工具,那么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出轨证据吗?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范畴。所谓电子证据也称计算机证据,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电子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网络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证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已明确将电子证据作为法定证据类型之一。

  由于微信并不是实名制,一般都会起个昵称,所以作为证据前会有身份确认问题。在得到技术人员或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确认身份后最好再去做个公证。

  侵犯对方隐私得到的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

  证据来源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法院是否认可该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不可否认,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但当其与配偶的知情权和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发生冲突时,从维护善良风俗、社会公德以及维护婚姻稳定的角度,配偶的知情权相比夫妻间的隐私权更应优先受到法律的保护。

  所以对于夫妻之间侵犯对方隐私权收集的证据,不能一概排除适用,当能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时,可以作为认定婚外情事实的依据。但如果作为独立证据,其证明力是相对较小的。

  对于暧昧、通奸的出轨行为,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吗?

  对于同居、重婚的出轨行为,《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那么对于暧昧、通奸的出轨行为,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吗?

  《婚姻法》第四十六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只是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并不包括暧昧、通奸类出轨,因此人民法院并不支持暧昧、通奸类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关于家暴

  看过很多的咨询,“我被老公/老婆打了,该怎么办”。湘潭那个跳楼的妈妈在遭遇家暴之后,所有的情绪爆发,选择了最狠觉的方式去对抗!真的不值得!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离婚吗?

  家庭暴力是法院准予离婚的条件,那么您就可以以此向法院提出离婚,在提出离婚的同时,您还可以就家庭暴力的侵权行为向对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我国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离婚,但是请保全相关的证据!

  证明遭受家暴的证据,可以是遭受家暴后求助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意见,向居/村委会、街道、妇联求助的接待记录或者情况说明等。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一旦发生家庭暴力,女方应摒弃担心家丑外扬,息事宁人的心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机关反映,对家暴坚决说不。

  在遭受家庭暴力时,你可以怎么办?

  可以选择报警,可以寻求妇联等机构的帮助,可以选择反抗,也可以选择申请人身保护令。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

  保护令能保护多久?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保护令申请了,谁能保证执行?

  当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再次施暴时,受害人可以首先选择报警,向警察告知持有保护令的情况,请求警察控制施暴人并向法院报告情况。有需要的,受害人亦可请求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转介庇护场所。

  违反保护令会有什么后果?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应给予训诫,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

  关于子女抚养

  夫妻离婚的障碍很多,即使双方都已经同意离婚,但仍然可能因为孩子抚养权的争议及财产争议诉到法院。尤其是孩子抚养权争议,有时比财产问题还难以解决。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离婚时,如果能自行对孩子抚养权协商一致,不管归哪一方抚养,或者是双方轮流抚养、共同抚养,法院一般都不会干涉。如果对抚养权问题协商不成,虽然说都是孩子的亲生父母,理论上给谁都可以,但法院总要依据一定的规则来作出判断。法院作判决总的原则就是一个,即“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当然,这个原则在法院判决时要通过很多具体情况来衡量。下面就介绍一下可能影响抚养权归属的一些因素。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明了以下规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男方有过错,对女方争取抚养权有帮助吗?

  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上,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离婚夫妻一方有过错,将会增加无过错方争取抚养权的筹码。

  因此,如果离婚夫妻一方有过错,如因婚外情、赌博、虐待、暴力等导致的夫妻感情破裂,由于过错方可能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为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依据谁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就跟谁生活的原则,法院很可能将子女的抚养权判归无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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