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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水相冲是离婚的理由吗?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8 ℃

  韶关男子李某和妻子王某原居住同一单位大院,李某与王某前夫同属单位同事,两家来往密切,感情深厚。1999年,王某前夫去世,李某开始追求王某,两人于2004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

  2012年底,李某回老家照顾母亲,两人不得不分居两地。李某在老家时因母亲病重,自己也犯腰痛,便去找算命先生算命。算命先生说:“你的妻子与你的命水相冲,你一定要避让,否则的话会以悲剧而告终。”李某听后,回想妻子的前夫也是因病去世,便深信不疑,于是用短信向王某提出离婚,同时也对王某的善良持家及对其的关心、爱护和照顾表示深深感激。不久后遂向法院起诉离婚,理由是妻子关心不够,命水不合。

  韶关武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与王某属再婚夫妻,婚前已相识近二十多年,有较深的婚姻基础,婚后双方共同生活近十年,建立了较为深厚的夫妻感情。从李某给王某所发的短信中可以看出,李某承认王某是个善良的贤妇,对王某对其的关心、爱护和照顾深深感激,说明原、被告夫妻感情是比较深厚的,双方是互相关爱的,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

  法官劝告原告亦应改变自己的观念,摒弃无科学根据的封建迷信思想,珍惜来之不易的夫妻感情。

  (原文标题:男子算命与妻命相冲深信不疑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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