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无性婚姻如何离婚?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62 ℃

      福建网友提问:

      三年前起,我们基本是无性婚姻状态,他在外面找女人都不碰我,我要求离婚,他不同意,目前房贷一直是我交,我不想交了,银行的人说到时是会拍卖房子,但是我的信誉受损,其它银行再不会给我贷款买房,我现在明智的决定是怎样的?

      沪律网某律师回复:

      如果分居过2年,可以诉求法院离婚;如果对方与其他人非法同居的话,也可以要求离婚。在提起离婚的同时,可以一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其次,你可以在取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卖掉房子,将所得的款项还给银行,这样就不会损害你的银行信誉。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