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律网网友咨询:
我丈夫在酒后有暴力行为,但我没有任何证据,虽然有证人,但都不肯出来做证。现在终于有人愿意出来为我做证,但他却到处散布说我和证人有婚外情。我有一个三岁多的小女孩,如果我离婚,孩子能判给我吗?能当庭判离吗?
沪律网上海邢伟华律师回复:
最好有警方或是街道对于其暴力行为的书面凭证,这样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可以通过律师将这些书面文书调出来。
沪律网广东广州陈茵明律师回复:
如果你丈夫在酒后有暴力行为,你应打110报警并要求110记录在案,这样的证据会比证人更有证明力,我国法院对证人证言的采纳比较严格。你也可以在家里安装录像设备,对他的暴力行为进行录像录音。如果要离婚,孩子只有三岁,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酗酒和有家庭暴力,小孩肯定能判给你。证据充分的话,离婚应没有问题。
知识关联:
《婚姻法》对诉讼离婚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