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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处办理离婚?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04 ℃

  在何处办理离婚?

  请问我女方(外地)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到杭州,男方集体户口在杭州。办离婚的手续是不是:

  1、到男方集体户口所属的杭州市公安局分局还是派出所打户籍证明;是分局还是派出所?

  2、然后到杭州男方集体户口所属的派出所管辖的居委会办离婚,手续这样,对吗?

  中顾网律师解答:

  如果是协议离婚,直接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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