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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之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手续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79 ℃

  婚姻法之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手续

  一、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二、怎么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

  1.准备相关证件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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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三、怎么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

  1.聘请律师咨询

  2.原告(提起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3.同意立案

  4.开庭审理

  5.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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