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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离婚条件】冒充姐姐结了婚,离婚却犯难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28 ℃

  冒充姐姐结了婚丈夫吸毒又打人 离婚却犯难

  金湾小林镇广发村李女士最近一直被离婚问题困扰。二十年前她因没到结婚年龄,拿姐姐的身份证办理了结婚登记,没想到二十年后因不堪家庭暴力想离婚时却遇到障碍,法院对其离婚申请不予受理。李女士不服,向市中院提出上诉,于昨日提交了律师的代理意见书。

  冒充姐姐结了婚

  李女士是广发村村民。二十年前,经朋友介绍,她与吴某相恋。两人同居半年后,李女士怀孕。由于李女士当时年仅19岁,无法办结婚登记,于是冒用自己姐姐的身份信息,在1989年5月与吴某在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所以其结婚证上时用的是自己的照片,姐姐的名字和身份信息。

  吸毒老汉打老婆

  据李女士透露,丈夫吴某婚后一直游手好闲并喜欢酗酒。

  此外,李女士告诉记者,1990年初,她开始发现丈夫吸毒,至今他已先后四次被强制戒毒。为筹毒资,吴某变卖家里许多值钱东西,后来更演变成只要一缺毒资就暴打李女士要其拿钱。

  李女士挽起衣袖,记者清楚看到她手上布满瘀黑伤痕,眼角下还留有深深的疤。据小林派出所办案记录和小林卫生院的诊断证明显示,吴某曾在2007年9月将李女士打致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想离婚却离不成

  李女士哭着表示,20多年一直不敢离婚是怕会连累姐姐。她说:“每次被打后都想离,但吴某却威胁她称,一离婚就会露馅,那她姐姐就会构成重婚罪。”可在去年年初,刚从劳教所出来的吴某不但再次复吸毒品,还多次到儿子的学校闹事。为此,李女士决心要通过离婚来摆脱吴某对孩子的纠缠。

  2009年9月,李女士拿着广发村村委会出具的证实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证明》来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而金湾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却表示,因结婚证登记的信息与李女士身份信息不符,由此李女士无权提出离婚。无助的她只好到市妇联法律援助处求助。根据法援处郭泾亮律师的指引,李女士在2009年10月23日向金湾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没想到法院却不予受理。金湾区法院在12月16日作出民事裁定:认为李女士违反了结婚的登记程序,不符合起诉条件,驳回原告的起诉。

  李女士不服裁定,于2010年1月14日向中级法院提交了民事上诉状,坚持继续通过诉讼解决与丈夫的纠纷。记者昨日获悉,市中级法院已于近日受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

  丈夫尚在劳教

  另据了解,记者采访时,吴某因复吸毒品,已于今年3月份被送进劳教所强制戒毒,记者尝试与其联系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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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是否构成重婚罪?

  在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李女士最担心的问题是,姐姐会不会因为自己提出离婚而导致重婚?律师告诉记者,李女士姐姐的行为并不构成重婚罪,因为构成重婚罪必须要有主观故意和客观上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等要件,而李女士姐姐仅是提供了个人信息,没有客观上共同生活,由此不属重婚罪。但律师补充表示,李女士以他人名义办理结婚登记,存在欺骗行为,相关民政部门可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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