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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劳教女方如何离婚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50 ℃

  我和我老公是自由恋爱结婚,但婚后我老公却因为吸毒,今年被送去劳教。我们都对这段婚姻失去信心,现在我们协商后一致同意离婚,请问,离婚手续该怎么办?李 娟

  李 娟:

  《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3款规定:“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劳动教养并不是刑事处罚,所以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离婚问题,与一般公民的离婚程序基本相同。不同的地方只是,劳教人员应当先向所在的劳动教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所处执行”,再履行离婚登记手续。

  如果你所说的是在监狱服刑,并不是劳教的话,应由狱警押陪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另外,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那样的话,你可以向你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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