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外结婚容易,离婚却比较麻烦。昨天,媒体从硚口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期通过电子邮件及视频方式快速办理一起离婚案,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2007年,潘某在亚洲交友网上认识了加拿大男子瑞欧(化名),两人当年在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9年3月瑞欧回国后,潘某因签证问题无法赴加,两人从2009年3月一直分居至今,这段婚姻名存实亡。潘某想离婚却遇到了麻烦,瑞欧不方便来中国办理离婚手续。
去年11月29日,潘某到硚口法院起诉离婚,仁寿法庭受理了此案。按照涉外婚姻离婚程序的惯例,法院要逐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即基层法院→中院→高院→最高法院→司法部→我国驻该成员国的使、领馆→当事人。这个过程有时需要一两年时间,还不能保证文书可以送达,更不能确保对方收悉。
仁寿法庭副庭长李之良决定吃一次“螃蟹”。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民诉法规定:在国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文书。去年12月23日,李法官用Email给瑞欧送达了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几天之后,瑞欧回了电子邮件,还附上一段4分多钟的视频。在视频里,瑞欧出示了护照、驾照、结婚证等证件验明正身,表示同意离婚。为了送达程序更严谨更保险,李法官还同时给瑞欧在加国的住址发去邮件,要求他签收确认,并附上视频光盘后回复,硚口法院也很快收到瑞欧签名的国际邮件。
有电子邮件送达、有视频佐证、有国际邮件确认,在“三保险”的情况下,李之良法官上个月缺席判决了两人离婚,从立案到判决耗时不到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