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4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如何办理涉外离婚登记?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26 ℃


如何办理登记?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 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申 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该管人民法院提出。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出国人员 与我国公民之间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和财产作了妥善处理的,可共同到当地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 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按照申请办理。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