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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亲子关系的法律冲突及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72 ℃

一、涉外亲子关系的法律冲突亲子关系,也就是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或收养等法律事实而产生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人身和财产关系。

二、父母与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

婚生子女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以及在婚姻存续期间怀孕而在婚姻解除后所生子女。关于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一)确定婚生子女的准据法

1、适用生父属人法

2、适用父母属人法

3、适用子女属人法

4、适用支配的法律

5、适用对子女婚生更为有利的法律

(二)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的准据法

1、适用父母本国法

2、适用子女本国法

3、适用亲子关系共同本国法

三、父母与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

非婚生子女是指非受孕而生的子女,包括未婚同居所生子女、配偶一方与第三者通奸所生子女和没有得到一国承认的婚姻如“跛脚婚姻”所生子女。

(一)只是笼统地规定了准正适用的准据法。

(二)对于因为事后婚姻而准正的准据法

(三)对于因为认领而准正的准据法

(四)、对于因为国家行为而准正的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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