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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居的3大误区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19 ℃

  现实中,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以分居进而离婚的方式体面的告别围城。

  很多人认为只要分居达到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似乎分居成了婚姻自然而然的休止符,设定两年的期限,时间一到,婚姻就自动终止了。

  事实上根本就没有自动离婚这一说法!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离婚的要通过法院起诉,判决离婚生效后才是正式离婚。所以不管你是分居两年,还是分居十年二十年都不会自动离婚。

  下面继续为你介绍分居离婚的误区:

  1、分居要先签协议吗?

  有人问:离婚是不是先得签个分居协议?

  在中国大陆地区,离婚是没有前置的分居程序的。分居是一种客观事实状态,也罕有签什么分居协议的。当然,如果双方都愿意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先签个分居协议冷静一下,那么也是可以的。但实践中,确实很少见。

  关于分居事实的认定,主要是通过双方当庭自认,或其他举证方式来完成的。

  2、想离婚,必须先分居两年?

  有些情况下,想离婚就是因为感情不和,但确实也不存在某一方有家庭暴力、重婚、赌博等任何恶习。从法律条文上看,可能自己也认为不符合上述任何一条可以判决离婚的标准。

  这种情况下,有人来问,我想离婚对方又不同意,是不是只能先分居两年,然后再去法院起诉?

  答案是:不是。如果已决定离婚,又没有证据能证明感情破裂,不必等分居两年再起诉,可以先到法院起诉,如果因证据不足,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六个月后可以再起诉。

  如连续起诉,第二次起诉,通常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极大。这并非法定标准,但大多数情况下,法官是认同的。

  当然,更安全起见,在起诉同时,也可以开始分居,有备无患。

  3、婚姻法上的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

  婚姻法上认定分居两年构成感情破裂中的分居行为,必须是因感情不和造成的分居才行。如果是因工作问题或其他原因分居不算。

  是否存在分居、是否因感情不和分居、是否分居达到两年,由主张离婚的一方举证。这些证据,可能是街道、村委会的证明,也可能是双方的通信内容,也可能是证人证言,能否认定,要综合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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