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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38 ℃

  1、分居就算解除婚姻关系吗?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法律没有规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分居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离婚。

  2、分居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1)协议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A、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B、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C、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D、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E、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F、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G、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H、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a、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b、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c、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d、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e、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2)诉讼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A、原告起诉。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B、被告答辩。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C、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

  D、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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