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爱德华”:我于2000年经媒人介绍与现任丈夫结婚,婚后育有一女,感情一般。自前年开始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之后开始分居一直到现在。我想要离婚但是丈夫一直不同意。请问,我现在只能去法院请求离婚吗?
江西一信律师事务所潘红卫律师:建议先与丈夫协商,协议离婚时间进度上更快。你也可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32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你与丈夫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法院会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