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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 分居满2年可申请离婚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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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丈夫感情不和已经分居3年,现在我想申请离婚,请问,如果离婚的话,需要有人去证明是否有分居或者分居多久吗?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是法定离婚情节,如果感情破裂没有该情节一样可以申请离婚。当然如果有分居满2年的情节,必须要有相应证据证明。可以由分居期间与你一同居住的人或者邻居证明,在外租房居住的也可提供租赁合同作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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