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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博弈婚姻生死线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6 ℃

  房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面对当前离婚率快速上涨的社会现状,从2004年开始,在繁重的日常工作中主动给自己增加了一项新任务——离婚调解,迄今已劝和100多对“闹离婚”的夫妻。今年以来,他们还在全市首家正式设立“离婚调解室”,为挽救濒临死亡的婚姻构筑起一道最后的防线。

  一间隐在大厅深处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屋里面对面并排着的两套桌椅,简洁、肃静地构成了一个让人一看就感觉可以谈心的空间,这就是房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专设的“离婚调解室”。空间虽小,却不容小看——自今年1月1日该室正式挂牌以来,截止到9月底,已经有58对行将离异的夫妻在这里重归于好。

  婚姻“休克” 能救则救

  在这里,记者用“休克”二字,也许不够准确,只是想说明很多人的婚姻并没有走到“非离不可”的那一步。事实也正是如此。房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主任孙桂玲讲述了这样一个实例。

  8月中旬的一天,上午快11点的时候,一对中年夫妇浑身是泥、气冲冲地来到了登记处。一进门,两人就吵着要离婚,并且带全了身份证、户口簿、等各项离婚登记所需的要件。按照有关规定,只要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证件审查无误后,婚姻登记员当场就可以给他们进行离婚登记,发给。这样,一段婚姻就算“完”了。但是看着俩人的样子,分明是在赌气,女方一直哭个不停。孙桂玲把他们请到了离婚调解室,耐心询问起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当天上午,夫妻俩一起到田间打农药,收工的时候,丈夫开着“三蹦子”要走,妻子在田边喊他拉上自己,不知是因为发动机声音大还是什么原因,丈夫没理会,害得她追了100多米才追上。为此两人吵闹、撕打起来,一气之下就要离婚。到了婚登处,还谁也不服软,一副非离不可的架式。孙桂玲苦口婆心地分别对两人进行了劝解,从家庭责任感讲到夫妻双方的宽容和理解,用谈心中了解到的生活琐事唤起他们对美好的回忆,对各自的缺点予以适当的批评教育……一直劝解到午后12点多,终于使双方冷静下来,慢慢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打消了离婚的念头。

  这是一个典型的婚姻“休克”的案例。在孙桂玲眼里,即使夫妻双方下定决心,到民政局来了,也不意味着婚姻就此走到了终点。从她的统计中记者了解到,自2004年至今,他们已成功劝和了100多对闹离婚的夫妻。“至少到现在,这些人中没有再到民政部门来重提离婚的”,孙桂玲颇感欣慰。

  在最初提出开展离婚调解工作时,有人评价说“自找苦吃”。确实,婚姻登记部门的工作量是巨大的,以房山为例,中心只有8个登记员,2004年,仅办理结婚登记就达7600多对,去年5608对,今年至目前已达6300多对,最忙时一天办理结婚登记就达140多对。

  但与此同时,另一组快速增长的数字令人侧目:2003年,房山区民政部门全年办理离婚登记510对;2004年一跃上升为1044对;去年达到1220对……

  和谐的社会需要和谐的家庭,和谐的家庭需要和谐的婚姻。面对离婚率的快速上扬,孙桂玲坚定了认识:“婚姻是神圣而美好的,作为婚姻登记员,我们有义务挽救那些可以挽救的婚姻,为了夫妻双方,也为了老人和孩子。”她说,婚姻登记员不光要做好结婚登记、收养登记和离婚登记,还要以敏锐的观察力、高度的责任心和满腔的热忱来完成这项新任务——调解矛盾、挽救婚姻、重铸幸福。“每当看到当事人哭红的眼睛、颤抖的双手、赌气似的神情、怀里嗷嗷待哺的孩子,我都感到非常得痛心。我当时就想,一定要尽全力劝导他们,把矛盾化开了,能挽救一对是一对。”

  六大法则 助爱重生

  结婚自愿、离婚自由,这是法律赋予大众的权利,更何况“清官难断家务事”,所以说离婚调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调解中,既要掌握原则,不违背政策,又要察言观色,灵活机动,讲究技巧。通过近3年的离婚调解工作,房山区婚姻登记员们总结出了六大调解法则:

  一是“唤起旧情法”。启发双方当事人多想想对方的好处,利用夫妻双方对过去共同生活中美好经历的回忆来缓和夫妻矛盾,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二是“消除隔阂法”。夫妻之间缺乏信任、相互猜疑是夫妻发生矛盾的主要根源之一。利用一定数量的证据和令人信服的事实能消除双方的怀疑,从根源上解决矛盾。三是“打破幻想法”。在第三者插足或一方地位提高而喜新厌旧引起的离婚案件中,过错方往往富于幻想,构成他离婚的目的就是与第三者结合。通过消除当事人不正当的离婚企图,打破其的幻想,让结发夫妻白头偕老。四是“情系子女法”。唤起当事人的家庭观念、儿女之情,讲清离婚对子女的危害,促使双方当事人留恋和维系夫妻感情,使夫妻关系向好的方向发展。五是“批评教育法”。对离婚当事人的缺点给予恰如其分的批评教育,促使其悔过,最终求得双方谅解。六是“冷处理法”。在法定许可的时间内采取“拖”的办法,使当事人正在冲动的情绪降温,以便冷静地慎重地考虑离婚问题,适用于领完结婚证时间不长的当事人。这类当事人年龄小,在家都是娇生惯养,这时就需要登记员对他们进行劝解,让他们过一段时间考虑好了再来,通常情况下没有见到再来。

  法则虽好,离不开登记员耐心、热忱的服务。今年2月份,一对中年夫妇抱着两三岁的孩子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的原因竟是妻子怀疑丈夫与他的姑姑有不正当的关系。说着说着,夫妻双方就打闹起来。夫打妻骂孩子哭,在场之人无不寒心。于是,孙桂玲先后将夫妻双方请进了离婚调解室。

  经过一番长谈交心,孙桂玲明白了:原来男方从小就没有父母,是姑姑把他养大成人,后来姑姑得了重病卧床不起,需要人照顾,于是他义无返顾地担负起了照顾姑姑起居的任务,不料竟引起了妻子的猜疑,甚至到了离婚的地步。为此,她耐心地劝导女方,要多理解丈夫,多一分信任,少一分猜疑,夫妻关系才能和谐。最终使夫妻俩消除了误会。

  今年夏天,一位78岁的老大爷带着老伴儿在孙子陪护下来办离婚。孙桂玲一看,赶紧请老人到调解室坐下,有话慢慢说。

  为老人递上茶水,孙桂玲仔细地了解起了情况:“大爷,您都这么大年纪了,怎么突然想起来要离婚呢?”

  “我和他说不到一块,没法再过下去了!”老人一脸的怨气。

  “瞧您说的,你们的孙子都这么大了,怎么就说不到一块呢?您看大妈多和善、多好啊……”

  这时,老太太就在旁边一直不停地抹眼泪;孙子也在不断地劝老人:“爷爷,咱们就回去吧,您和我奶奶不是一直挺好的嘛!”

  一来二去,孙桂玲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原来,老头提出离婚,就是因为他想穿的一条裤子老太太没给他洗。

  经过耐心做工作,孙桂玲又了解到了他们的一些生活情况,反过来再劝导老人:“大爷,您想穿的那条裤子大妈没给您洗,也许是她一时忘记了。都这些年了,您还不了解自己的老伴呀!平时您想喝小米粥,大妈不是不敢给您做大米的嘛……”

  老头一听也乐了:“嗯,这倒是真的。行了闺女,听你这一说,我心里豁亮多了。老伴儿——咱们回家!”

  当然,也有劝不和的,既然双方已经下定了决心要离,那离婚就是个人的自由了。据孙桂玲介绍,当事人来办离婚时,她们先要观察,对那些哭、闹、受气、犹豫、患病、新婚不久的以及孩子太小的,一般都要进行调解。除非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或者双方都已经考虑好了,没有再调解的必要。

  虽然离婚调解作为最后一道防线,成功挽救了不少即将破裂的婚姻和家庭,但孙桂玲还是想提醒人们:婚姻毕竟不是儿戏,即使最后没有离婚,经过这一闹腾,或多或少都会对夫妻双方的感情、对家庭、对孩子的心理带来一些影响。她衷心地希望天底下的夫妻们能够相互珍惜,相互包容,慎重对待离婚,共同维护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

  采访后记:别中了冲动的杀伤力

  记得有一个段子,说人们见面的问候语从“今天你吃了没有”演变为“今天你离了没有”。虽然这是个玩笑,但似乎并不幽默。青涩的背后,是近年来离婚率快速上涨的普遍现象。据民政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2005年全国办理的有178.5万对。换句话说,平均每天近5000对夫妻宣告了婚姻破裂。

  现如今,虽说“离婚”已不再是令人讳莫如深的字眼,但在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婚姻解体毕竟不是一件“好事”。由它带来的家庭动荡、亲人反目、对当事人的心理冲击以及对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的伤害等,有的是显而易见的,有的也许并不明显,有的甚至形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这样看来,“闹离婚”也绝不是一件好玩的事儿。然而,在采访中,我还是听到了很多经调解和好的案例,包括那个“劝和100多对”的数字。当时就有一个念头在我的脑海中一闪,但由于正忙着做记录,也就没来得及多想。回来后,重新拾起这个问题,我才想到:这不就是对现实“闪婚”的另一种注解吗?既然爱还没有到尽头,既然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既然还可以一起好好地过下去,那干吗非要大伤肝火地闹这一出?一日夫妻百日恩,有什么话不能坐下来好好说呢?

  这样说并不是想阻止人们离婚。毕竟婚姻是自由的。而且本人自认为对离婚这一现象也没有偏见,也承认其具有积极的一面。可是在采访中,据孙桂玲介绍说,他们接触的当事人中,最快的一对上午刚刚办完结婚登记,下午就来办离婚。这不是草率是什么?

  我想说的是,在个人选择婚姻的自由度扩大的今天,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也许更应该慎之又慎。无论怎么选择,千万别中了冲动的杀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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