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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和好后反悔须6个月后才能起诉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73 ℃

  我妹与韦某结婚已有14年,今年9月,韦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多次调解,同意和好不离婚。因此,双方在笔录的调解协议上签名,法官及书记员也签名。现韦某反悔,说法院没有送达调解书,原调解无效,他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请问,法院还能判决离婚吗?

  答:韦某与你妹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和好不离婚的协议,并在笔录的调解协议上签名,法官及书记员也签名了,调解和好依法产生法律效力,不必制作调解书送达。如果韦某要求制作调解书,法院也可以制作送达给他,但韦某不能要求法院另行判决离婚。如果韦某执意要求离婚,只有等到6个月后才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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