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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哪些免责条款无效?
发布时间:2016-11-06 20:06:40作者: 沪律网浏览量:1,806 ℃

所谓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了免除或者限制合同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合同法》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在运用该规定时,沪律网提醒要注意两点:

1、对于免除一方当事人因为一般过失而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有效。

2、必须是免除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财产损失的条款为无效。也就是说,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必须是仅限于财产损失这一种,如果是免除人身伤害的条款是无效的,只要是免除对人身伤害责任的条款不管是当事人是否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依据该第一项的规定都应当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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