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市公安部门在调查一起涉嫌罪的案件时发现,一男子竟在同一区级民政部门办理了两次。记者调查了解到,由于新出台的《婚姻登记条例》存在一些“漏洞”,致使民政与户籍部门之间无资源共享平台,由此在结婚、离婚问题上暴露出一系列问题。
手持“双证”专钻政策空子
因离婚时必须“上交”,而时不用收回离婚证,因此哈尔滨市有相当一部分市民手中既有离婚证又有结婚证,这其中,常常是原配夫妻,为了钻政策的空子,实施离婚、再婚的把戏。
据一民政婚姻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假离婚的特别多,原因也很多,有的是因为单位不为有配偶的女职工报销热费,有的是为了躲避债务、转移财产,也有的是为了骗取低保、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等等。从今年8月1日起,国家实施了个人房屋交易强征个税政策后,一些市民家有两套住房的,为规避必须缴纳的二手房转让时增值部分20%的个人所得税,一些夫妻也打起了假离婚的“小算盘”。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说,许多假离婚都是因为“利益”。此外,由于户口簿上并没体现“离婚”字样,因此,他们可随时再次办理结婚登记,这样可避免被查。因此,现在手持“双证”的大有人在。
补结婚证一日内结婚再离婚
据了解,现在结婚登记,只要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即可;而离婚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既然“双证”让一些人大钻空子,为什么再婚时不收缴离婚证呢?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解释说,再婚时只能收缴原来夫妻一方的离婚证,没有多大意义。但离婚时,必须要拿结婚证,这是一条“硬性”规定。
高某夫妻因性格不和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之前因多次搬家,结婚证已弄丢了。为此,高某必须到市档案部门查找原始结婚登记资料,拿到证明后,两人得在民政部门先照结婚照,补办结婚证明;而后,再手持结婚证办理离婚。一日之内,经历结婚、离婚,令人哭笑不得。
目前在结婚、离婚的自由度放宽的情况下,离婚时必须出示结婚证究竟有多大意义?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说,其实意义不大。
无共享资料重婚易钻空子
据悉,旧的《婚姻登记条例》曾有过相关规定,要求民政部门在登记完之后,在户口簿个人婚姻状况一栏填写已婚或离婚等情况。但新《婚姻登记条例》对此并没有特别要求。市民申办“婚姻状况”栏变更,需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目前看这项工作做不做完全由市民自己决定。
一位业内人士说,现在绝大多数已婚市民的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仍是“未婚”,这极易给婚姻管理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据介绍,由于民政与户籍部门之间没有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因此无法掌握每个人的婚姻状况。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说,只要来登记的人拿合法手续,退一步说,即便某人有妻子,只要他的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依旧填的是未婚,即使在同一民政部门,他也可以再与她人办理结婚登记。新《婚姻登记条例》就是让当事人自己负起有关责任,如果出现假离婚或者骗保的事情,应该都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据介绍,由于民政与户籍部门之间没有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因此无法掌握每个人的婚姻状况。这一现象,已引起了有关人士的担忧。一位民政部门人士说,由于政策的不严密,除上述的一些人钻空子的事例外,还出现过有的人找他人代替配偶离婚、买房、卖房时出具婚姻假证明等现象。为此,他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政策,让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民政部门的统计做到同步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