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常会出现无处分权人利用合同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那么该如何对待这些合同的效力呢?
所谓无处分权人,就是对归属于他人的财产而没有权利进行处置的权利或者虽对财产拥有所有权,但由于在该财产上负有义务而对此不能进行自由处分的人。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如果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那该合同仍为有效合同。无权处分的本质是处分人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处分了属于他人财产,从而侵害了其他人的财产权。如果处分人在合同订立后取得了财产权利或者取得了对财产的处分权,就可以消除无权处分的状态而使合同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