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如何办理离婚证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81 ℃

  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梅墟街道或新明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沪律网编辑为您推荐更多文章(专题)知识:

  离婚证相关知识 更多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