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债务的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导致了合同关系及其他的债权关系的消灭。根据法律规定债务的免除一般具有以下的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赠与、和解,或者其他的什么免除的原因是否成立,都不会影响债务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法律上就是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不再要求债务人来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债务的免除而给付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法律没有规定必须有特定的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的形式都是可以的。当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也会产生债务免除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