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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全离婚证据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68 ℃

  1.通常情况下证据保全是由当事人申请,有些情况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2.根据《关于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3.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证据保全的理由、保全的对象及待保全证据所在之处等。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并尽快决定是否同意申请,同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以上就是申请保全离婚证据的几点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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