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离婚案件是由于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存在感情不忠所致,有的案件当事人能够掌握充分的证据,但多数很难掌握。如果在离婚过程中不能拿出有力的证据,即便对方真的存在婚外感情或者婚外性行为,也会因为对方的彻底的否认而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收取相关的证据就显得非常的重要。本人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现就证据的取得问题谈一下拙见。
1, 自己亲自取得
在生活中夫妻双方相互是最了解的,一旦一方感觉到另一方可能存在对自己不忠的行为时,自己就要立即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同时还不能轻易的打草惊蛇。要保持冷静的头脑,要有长远打算。切不可急于冒进。在实践中往往会由于性急而失去宝贵的取证机会。一个较为亲呢的电话,一封较为热情的书信往往被认为是铁证如山了,于是便大打出手。结果打草惊蛇,使得真正能够说明问题的证据今后无法取得。因此这就要求您要勤于观察,多加总结。但决不可在真正确凿的证据出现之前不能做到小忍,从而露出了自己马脚。造成今后取证不能。
2, 聘请社会上的调查机构
目前社会上出现了很多社会调查机构(在此不谈这些机构的合法性)。他们往往都有类似调查夫妻不忠证据的业务(在此也不谈他们究竟是否有权)。如果您没有足够的时间,您也可以请这些机构里的某个人员给您帮忙。
3, 聘请律师
聘请律师代理自己进行诉讼,已经被绝大部分人所认同。然而根据本人观察却发现:很多人在欲对自己的配偶进行相关调查时却完全忽略了律师的作用!他们往往认为只有那些社会中的调查机构才能进行调查。然而事实上调查取证正是律师的一项重要的业务。无论是什么样的案件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都必须要依法取证。这既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也是律师办案不能不做的事情。因此聘请律师取证是您最好的选择。也是您最可靠的保证。因为律师有自己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律师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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