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政治部《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结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坚持结婚,并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同意,可允许结婚。
微信号复制成功
微信号:lawyer02164
请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贴微信号
我知道了
总政治部《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结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坚持结婚,并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同意,可允许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