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26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欲与现役军人离婚 可到哪里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8 ℃

我已结婚5年,我丈夫是现役海军军官,由于性格不合现欲离婚,但是双方却难以达成协议,我要起诉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

婚姻法专家答:

你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你可根据自己是否为军人和该法律规定,确定到哪个法院起诉。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