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我们首先要知道,离婚自由指的是离婚不受他人的干涉,而不是说谁想离婚就随时可以离的意思。因此,夫妻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并不是一定就会判决离婚的。
那么在什么情形下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呢?
婚姻律师介绍说,以下几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①出现离婚的法定理由;
②第二次起诉离婚符合相应条件;
③一方被判刑,刑期较长;
④一方被宣告失踪;
⑤一方出轨,情节较严重。
出现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三)有赌搏、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最高人民法院曾颁布过一个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认定考察感情是否破裂,应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并列举了14种离婚条件: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四)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六)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七)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八)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九)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十)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十一)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十二)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十三)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十四)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离婚条件明晰之后,就开始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离婚条件的存在了。在司法实践中,有些离婚条件往往能够独立构成判决离婚的理由,而有些离婚条件往往需要和其他条件互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