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后,想要离婚的一方将对方起诉到法院,依法来解决是很正常的事,想要离婚的一方必然是想方设法的要达到离婚的目的,而不想离婚的一方必然是坚持不离婚,然而法院毕竟是给双方当事人开的,任何一方的主张都不可能绝对成立,法院必然要考虑对方的主张是否合理,综合全案最后作出一个判决。法院的判决,或者说法官的意图是不会提前于判决书向双方当事人透漏的。那么双方当事人就只能根据自己的经验,根据庭审的具体过程来作出一个较为可观的评估,正确作出这个评估,将会对自己的下一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从而使你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能够缩短相应的诉讼时间(具体的好处在别的文章中再述)。对于一个没有参加过诉讼的人来说,让他能够准确的作出判断似乎是太苛刻的要求,实际上,参与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本人根据自己代理大量离婚案件的经验,现对如何判断判决或法官的意图提出如下几点建议,当然仅仅供参考。
1, 法官是否非常认真、细致的询问了双方的财产状况
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案件必不可少的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因此无论是调解还是判决,法院都不可回避财产的分割问题,然而在实践中,当法官对某一案件的结果已经有了主意,比如说很有可能判决不离时,他们就会在财产分割的询问上简单的走过程,双方当事人还被蒙在鼓里,还在法庭上你争我吵,实际上在法官的心中判决结果早已成型,即:不准离婚
既然结果极有可能是不准离婚,那么对财产的详细询问就没有了意义,因此才会出现法官不认真询问双方财产的结果。当然对此也不能一概而论,具体情况还是要具体分析。
2, 法官在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财产证据时的态度是否坚决
既然要离婚,必然要分割财产,要分割财产就可能涉及到相关证据,没有证据证明的财产法院肯定是不会给与分割的。因此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对自己的主张提出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此时如果主审法官在要求双方提供证据问题上态度不是很坚决,甚至对于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的无休止的争执根本没有要求提供证据!那么结果十有八九是不准离婚
3, 法官在调解方面的侧重点是什么
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官也会根据他们心中的想法给与调解,比如法官的意图是不准离婚,那么它就有可能花费较大的时间去动员原告,如果他打算准许离婚,可能就要花大力气去劝说被告,当然有时也是故意在做表面文章,这就要看从头到尾整个审理过程才有可能作出一个较为正确的判断了。
4, 看开庭时间的长短
当然开庭时间的长短是不一定的,复杂的就会长一些,简单的就能短一些,对这一点就更是较难把握,但只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也是可以作出相应判断的
以上为几点建议,有时还要综合以上所有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最好不要孤立的依照某一点去判断,最好是综合庭审的方方面面去作出一个综合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