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聋哑夫妻相互扶助走过了几十年,孩子都已经参加工作了,丈夫却因盗窃被判了十五年重刑。在丈夫服刑两年后,妻子愿意净身出户以求离婚。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以致信函的方式了解远在浙江服刑的丈夫的意愿后,调解结束了两人的婚姻。4月20日,妻子菊花与丈夫大卫离婚,在大卫老宅的所有房屋和财产均归大卫所有,菊花自愿放弃所有财产。
2005年,大卫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被送到浙江安吉服刑。在大卫服刑两年后,菊花认为丈夫不顾妻儿、对家庭不负责任,犯下重罪被判重刑,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再说,本来夫妻俩就都是聋哑人,生活已较为不便,现在丈夫重获自由遥遥无期,自己一人生活实在困难,孩子也已长大成人,不必有所顾虑,遂在与大卫协商以后,向法院提出离婚。
庭审中,菊花向法庭提供了一份双方于2007年3月10日订立的离婚协议书,说明大卫同意离婚,且俩人已对财产分割和子女照顾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愿对该份协议和大卫本人签名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而且菊花表示,她与大卫夫妻多年的共同财产愿全部放弃,全归大卫所有。
庭审过程中,由于菊花是聋哑人,法官与其通过书面写字方式进行沟通。因大卫尚在服刑而未到庭,法院在庭后致函给大卫,大卫回复表示愿意离婚,法院遂以调解方式结束了两人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