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律网网友提问:
我和他去年登记的,今年4月怀孕,5月举行婚礼,他从结婚那天起就不回家,然后回来就说要离婚,这时我才知道他在外面和一个小三在一起,他是有工作的,我现在在家没工作,婚房是他父母的,他没有积蓄,我29岁了,所以孩子我想要,我应该怎样做?我的孩子有没有居住权?
广东郑豪律师回复:
你已经有5个月身孕了,如果现在离婚,谁照顾你。最好等哺乳期后,再提出离婚。这段时间委托律师收集男方同居的证据和财产情况。
居住权问题。法律规定,生活有困难的,另一方应当在住房等方面给予照顾。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但是房子是公婆的,他们有权拒绝你们居住。
上海王树青律师回复:
要不要孩子请您慎重考虑。
如果孩子生下来了,一年内如果你不同意离婚,法院不会支持离婚。
如果离婚,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你抚养,你可以要求孩子抚养费,每月数额可以达到他工资的一半。
居住权不好说,但在起诉时你可以要求解决居住问题。
离婚过错赔偿,关键是要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