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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丈夫搞婚外情 妻子诉离婚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34 ℃

  导读:很多人以为,离婚的时候,没钱就可以不用向对方赔偿或补偿,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就如本文介绍的男主,虽然无业无收入,但是因为与异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法院仍然判决他向妻子支付精神损失费。

  事件回顾:

  张某结婚不久,就发现丈夫王某有外遇,一气之下要求离婚。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王某赔偿张某精神损失费5万元。

  据介绍,张某与王某的婚姻,曾遭张某家人强烈反对,但张某一心嫁给王某。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很好。王某因为单位体制改革,被迫下岗,张某一人负担了家庭的所有开销。之后,张某发现王某和一女子关系暧昧,经常夜不归宿,最后甚至长期不回家。张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

  确认王某有外遇后,张某要求离婚,并要求王某支付自己2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王某当庭认可与第三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但是认为2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过高,且自己现在失业没有经济来源,只同意支付张某1万元。

  法庭审理认为,王某在婚姻关系期间与其他异性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致最终离婚,因此,王某对于离婚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故判决张某与王某离婚,王某支付张某精神损失费5万元。

  法律知识拓展: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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