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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为赔偿 真出轨为爱情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8 ℃

  2009年11月25日,吕某(女)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由于操作不当等原因,车翻了,乘车的方某受了重伤。

  经过一番救治,方某还是成了重残,瘫痪了。这真是飞来的横祸,方某的人生就这样改变了轨迹,可日子还要过下去,得不到赔偿的方某打官司告吕女士。

  2010年11月,一审法院判决下来了,负这次事故全部责任的吕某赔偿原告121万余元,谁知判决生效该执行了,这事又出了岔头。

  就在吕女士当被告时,吕女士与丈夫于先生“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债务归吕某,房子等财产以及孩子归于某。

  吕某一直自认这是假离婚,因为自己面临着巨额赔偿,所以她在假离婚中把财产都给了于某,为的是将来再复婚时财产不至于遭受“损失”。

  可事与愿违,她很快发现,于某离婚后不久又有了“新人”,这时她知道这事弄假成真,自己面临着人财两空的风险。

  她也打起官司了,告的是于某,诉讼理由很具中国特色:我与于某的协议离婚是假离婚,但后来被他骗了,因此在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应属无效。

  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官司,但被告于某并不认为是假离婚,他说自己与吕某感情不和,夫妻感情不行了,两人是真离婚,因此财产分割有效。

  其实从法律上来讲,所有离婚都是真离婚,没有真正意义的假离婚。不过,两人在这份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显然有猫腻,除非女方放弃财产,否则绝不可能出现这样的协议:债务归女方,财产及孩子归男方。

  法庭作出判决,这份协议中财产分割无效。这起民事官司经过市中级法院二审,生效了。

  就在这起真假离婚且争夺财产官司的判决下发前,又发生了一件重要的事,吕女士背着前夫把离婚前的那套有争议的房子卖了,因为房产证一直在吕女士的手里,她伪造了前夫签名,然后顺利找到卖主,这套房子卖了40万元。

  钱到手后,吕女士心里觉得轻松,这回法院执行赔偿方某的案子还执行个啥,这判决书就是一纸空文。特别强调一下关键时间点,她是在法院判决前卖的房子。

  这可是触犯刑律的事,法院为申请人残疾人方某对吕某强制执行时,吕某已经没有房产了,但是这房子卖了40万元,应该有一定偿还能力。吕某说这些钱一半还债了,一半做生意赔了。

  法院不干了,认定吕某悄悄卖房子是恶意处置财产,得到房款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案子由公安机关办理,今年1月,吕某被拘捕了。

  再次开庭已经是刑事法庭审案了,吕某被指控的罪名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吕某认罪。

  律师出来辩护,律师说,卖房子发生在法院判决前,既然判决结果还没出来,卖房子的行为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律师也意识到辩护意见苍白无力,又表明退一步说,若法院判决吕某有罪,希望对她从轻处罚。

  法庭定案,吕某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却拒不执行,恶意处置财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结果

  今年7月10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吕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刑2年。

  编辑点评

  这正是:高速驾车显失当,车翻乘客瘫在床;自知赔偿难阻挡,假意离婚一身光;不料前夫有情况,假戏真做竟白忙;急上法庭自揭谎,恶意卖房钱入账;弄巧成拙法不容,一纸判决进班房。

  一个女子的三场官司,把“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宿命诠释得入木三分,满纸悲凉。如果说性格决定命运,我们不妨从性格角度去揣度一下她究竟是如何在每一个命运的关口,不惜铤而走险,为自己赢得主动和利益,却暴露了满心的不甘。

  这应该是一个不甘于臣服于命运摆布的女人,绝境中,更压榨出人性的狡诈和贪婪。第一次驾车肇事面临巨额赔偿,她迅速应对,赶在判决下达前达成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为自己赢得主动;第二次发现前夫假戏真做,彻底放了自己的鸽子,她再次争取主动,不惜伪造前夫签名,从而迅速将手头房产变现……

  所有的狡诈,无不源于贪婪。但人算不如天算,一个一直试图在各种博弈中抢得先机的女人,最终却被自己的丈夫留了后手,真正成了一个可悲的笑话。

  人,不可能永远都处在主动的位置,把世间万物把玩于股掌之上,第三场官司,她的小聪明终于在法律面前露出马脚,也将自己的悲剧命运彻底写就。其实,在看似极具攻击力的狡诈面前,坦坦荡荡做一个善良的老实人,未必不是一种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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