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丈夫出轨,妻子起诉离婚并索赔精神损失5万元。今日上午通州法院通报称,一审支持了妻子的诉讼请求。
小凤(化名)与丈夫高某上学时即谈恋爱,高某外形俊朗,入伍当兵五年,小凤一直耐心等待,此后二人终成正果,于2010年结婚,后生育一子。
小凤婚后发现高某经常上网,通过陌陌或QQ等聊天工具与异性进行暧昧交流,而且还经常夜不归宿,有时一连几个月不回家。
期间,小凤曾收到一陌生年轻女子的信,信上写明该女子在不知高某已婚的情况下与高某发生关系且怀孕,得知高某已婚后断绝关系,该女子写信的目的是让小凤了解高某此人,别蒙在鼓里。
因矛盾无法调和,高某起诉离婚。小凤同意离婚,提出因高某出轨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诉讼中,小凤出示了大量高某的开房记录,其中有七次7天连锁酒店的开房记录显示高某与同一名异性杨某同时入住,入住时间一般在晚上12点之后。在证据面前,高某仍然辩称自己是用会员卡帮助他人订房,自己没有入住。经法院核实,开房记录显示的入住人就是实际入住人。
法院认为,开房记录足以证明高某违背婚姻的忠实义务,与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是离婚的过错方,判决双方离婚,高某赔偿小凤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