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05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一方故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要求其赔偿?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22 ℃

    在现实中,有些夫妻因发生争吵,一方一气之下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如果双方由此离婚,一方有权请求对方对其故意毁损财产的行为负责。但应当注意,如果毁损

    在现实中,有些夫妻因发生争吵,一方一气之下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如果双方由此离婚,一方有权请求对方对其故意毁损财产的行为负责。但应当注意,如果毁损行为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并未由此而离婚,而是继续生活在一起,这时则不宜请求损害赔偿,依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的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