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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酒店突然停业该怪谁?
发布时间:2017-02-08 06:08:24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782 ℃

一场婚礼的举办,需要来自很多方面的支持,结婚吉日的选择,举办婚礼地点的确定,两个家庭的交流等。在女性看来,婚礼是一辈子的大事,在男性看来,婚礼是对自己爱着的另一半的承诺。龙女士在今年准备结婚,请柬都发出去了,原本订好的酒店却忽然打电话说,酒店要关门了,让龙女士去选择别的酒店吧。

婚宴酒店突然停业该怪谁?

龙女士今年30岁,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和自己的爱人雷先生恋爱多年,通过两个家庭的协商,确定于今年9月11日结婚,共邀请一百八十多亲朋好友来参与他们的婚礼。最开始的时候,因为婚房在北滨一路,所以,酒店的选择也就在这里附近。谁也没想到会出现意外,喜糖和请柬都已经发出去了,在8月24日晚上,酒店的员工打电话告诉龙女士,因为酒店的股东出现了矛盾,酒店要关门了,让龙女士再寻找新的酒店。龙女士通过确认,酒店确实已经关门了,可是自己的损失怎么办?临时更换场地,婚庆公司肯定要加钱,4000元的押金应该找谁要,喜帖都已经发出去了,还要一个一个打电话进行通知,不仅是尴尬的问题,与酒店是有合同的,龙女士准备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沪律网温馨提示:对龙女士来说,这原本是一场期待已久、轰轰烈烈的婚礼,但是酒店在婚礼前夕为其制造的闹剧却远非龙女士所能承受的。酒店给龙女士造成的损失不仅有经济方面的,还有精神上的伤害。而且,酒店的做法是违约的行为,也是需要付出责任的,是要对龙女士进行赔偿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龙女士与酒店是签订过合同的,所以,酒店的违约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或者说,是应该赔偿双倍定金的。不过幸运的是龙女士及时找到了酒店,婚礼可以如期进行,我们也希望龙女士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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