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0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怎样办理协议离婚?
    发布时间:2017-04-30 12:30: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98 ℃

      怎样办理协议离婚?本文解答怎样办理协议离婚这一问题,沪律网婚姻法频道为您详细提供协议离婚条件、协议离婚材料、协议离婚程序以及协议离婚结果。如何办理协议离婚程序如下文:

      

      2011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协议离婚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l、(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三、协议离婚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协议离婚的结果

      1、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为单身状态;

      2、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因离婚协议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当事人需起诉到法院解决。

      备注:

      1、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2、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