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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登记程序
发布时间:2017-07-25 07:25: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73 ℃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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