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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多少费用
发布时间:2017-08-14 17:14: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56 ℃

  离婚费用
  离婚如果是双方达成协议,民政部门最多只收取10多元的工本费。但是要打官司分割财产,则需要花费以下的费用:

  费用一法院案件受理费

  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费用二律师案件代理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主要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为此,各地的律师收费不一。对于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基本收费,一般在5000元左右。

  此外,考虑到具体的案件情况,会根据财产标的的大小加收1%-5%的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律师承办的婚姻、继承案件,不允许风险代理。

  费用三财产保全费

  离婚案件中,为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导致判决生效后不便执行,律师一般会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也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

  法院收取财产保全费的标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费用四财产评估费

  双方需要分割的财产究竟价值几何,这也是离婚双方有最多争议的一个问题。对于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又无法通过竞价来对财产进行评估的,法院会要求原告申请评估。

  评估机构的选择,并不是由当事人在市场上随意挑选,必须在法院事先认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

  费用五法院执行申请费

  在人民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并不代表您的离婚花费支出已经到了头。如果一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或调解结果故意不予执行,这时就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就要收取执行申请费。

  按照规定,这个申请费是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不用预交。但如果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决定谁来“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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