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和张某于1997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1998年生一儿子,2004年又生次子。随着生活开支加大,2005年,夫妻为了挣钱,两人从农村到达州万源市城里打工。张某在城里靠下苦力,帮别人搬运东西挣钱,直到今年7月才因病停止工作。丈夫罗某靠家庭出资入股一家丧葬服务公司,每月能赚几千元。
由于罗某在外忙生意,张某在他人的怂恿下,渐渐怀疑自己丈夫有婚外情,限制正常夫妻“房事”次数,实行每月3次。今年8月,罗某看中了万源城里一套房屋,交了定金2000元,但回家与张某商量,张某坚决不同意。争执中两人发生抓打,张某一气之下用火钳击打丈夫。见妻子如此凶狠,罗某用菜刀割伤自己手腕,张某见丈夫流血不止,便送医院治疗花去近2万元。除此之外,还经常就让娘家亲戚帮忙“收拾”丈夫。
丈夫起诉要求离婚法官调解夫妻和好
罗某感到妻子太无情,遂告至法院,要求离婚。张某在法庭上陈述道:“日子稍微好过点,可丈夫回家就经常找毛病,闹得家庭不和,大儿子干脆不读书了,小儿子读书成绩挺好,我怕这样闹下去,小儿子也不好好学习,整个家就毁了,我不同意离婚。”
经法院调解,法官针对他们都是善良淳朴的务工农民,讲解两个儿子都在成长,需要父母的关爱;针对他们夫妻双方对夫妻生活的无知和误解,讲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夫妻间有忠实的义务,应当相互理解和珍重;并指出张某作为妻子缺少对罗某本人及亲人的关心,仗势娘家人欺负丈夫,实属不该,夫妻间应相互信任,不应无端猜疑。
通过调解,罗某原谅了妻子,夫妻俩最终打开了心结,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