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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变胖被丈夫嫌弃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7-04-22 06:22: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35 ℃

  事情经过:

  小玲与阿华是一对80后小夫妻,两人于2012结婚,婚后一年小玲便生育一子,由于阿华家境不错,同时也不愿意自己心爱的人太过辛苦,于是便让小玲辞职在家做专职太太,受到丈夫如此宠爱的小玲二话不说,便辞职回了家,专心在家照顾儿子和丈夫。由于没有了在职场的压力,加上心思都在孩子和老公身上,没两年,小玲的身材就像海绵吸了水一样臃肿起来,2015年一下子爆表到240斤。

  渐渐的小玲发现丈夫回家越来越晚了,好像也没有以前的激情了,发展到后来两人同床都无话可言,终于忍不下去的小玲问丈夫是怎么回事,丈夫只是甩出一句话:“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让谁还有兴趣。”原以为丈夫就是嘴上说说而已,不曾想,丈夫竟然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玲与阿华系自由恋爱,婚姻基础较好,婚后两人也无实质性矛盾,只要夫妻双方能够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多为家庭和子女考虑,相互关心,相互尊重,多加交流和沟通,夫妻和好是可能的。故法院最后驳回了阿华要求与小玲离婚的诉讼请求。

  法律知识拓展:

  《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出现上述情形的,法官经过调解后认为,夫妻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不会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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